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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官如何用民法典?两级法院法律适用培训轮起来


3月21日,市五中法院召开《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主要变化与亮点》学习培训视频会,市五中法院民一庭全体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辖区基层法院民事条线相关业务部门法官及法官助理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会由渝中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来攀峰主讲,重点围绕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过错责任原则、过失相抵、自甘风险、自助行为等法条的变化及亮点进行解读,并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进一步厘清相关的法律适用和审判难点问题。






市五中法院民一庭法官周海燕对来攀峰的讲解进行了点评,认为他全面系统地讲述了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内容,总结、提炼了侵权责任编的14个变化和3大亮点,亮点涉及自甘风险、自助行为、好意同乘等热点话题。来法官的讲解中既有新旧法条的对比和衔接,又有自己对法条的理解和思考,还有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内容非常详实;既有理论高度,又有思想深度,还有较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自民法典出台以来,市五中法院积极开展覆盖辖区两级法院的多形式民法典专题业务培训,以统一辖区法律适用。自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出台民法典各编司法解释后,市五中法院各审执条线持续开展两级法院相关培训。本次学习培训系市五中法院民一庭组织的由辖区基层法院法官主讲的民法典系列学习第一讲,此后每周一,将陆续推出民法典其他编专项学习。


摄影:宋颖

编辑:渝五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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